医保服务
2022年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一:居民医保
门诊报销
1、2022年个人账户返还金额为“0”;
2、为减轻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成年人凡在重庆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费用按规定纳入门诊统筹报销;未成年人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医院门诊就诊按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进行报销;
3、参保人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和特殊疾病待遇不重复享受;
5、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为:4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一档)、500元(二档);
住院报销(包括统筹和大病)
1、统筹报销
一档:成年人
报销费用=(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起付线300元)×70%
年度报销限额(与重大疾病门诊合并计算):8万元。
一档:未成年人
报销费用=(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起付线300元)×75%
年度报销限额(与重大疾病门诊合并计算):8万元。
二档:成年人
报销费用=(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起付线300元)×75%
年度报销限额(与重大疾病门诊合并计算):12万元。
二档:未成年人
报销费用=(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起付线300元)×80%
年度报销限额(与重大疾病门诊合并计算):12万元。
2、大病报销
起付标准:自付费用累计超过15412元/人·年。
报销比例及限额: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年度限额:20万元。
二、职工医保
住院报销政策
在职职工:
报销费用=(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起付线)×87%
退休职工:
报销费用=(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起付线)×95%
其中:
1、自付部分:包括自费项目、乙类项目中按比例需自费的部分、超标项目中超标的部分。
2、起付线:年度首次住院起付线为440元,每增加一次,起付线依次降低10%,最低不少于260元,对已办理特病门诊的,只需首次住院支付起付线440元。
注:年度统筹基金报销限额4.7万元,超过部分进入大额报销,限额50万元。(与特病门诊合并计算)
特病门诊报销政策
一、办理了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这三种重大疾病的:
报销费用=甲类医疗(药品)费用×90%
报销费用=(乙类诊疗费用×80%)×90%
报销费用=(乙类药品费用×90%)×90%
二、办理了其他特病的:
报销费用=甲类医疗(药品)费用×80%
报销费用=(乙类诊疗费用×80%)×80%
报销费用=(乙类药品费用×90%)×80%
其中:重度前列腺增生年度报销限额1000元;
乙型肝炎年度报销限额6000元;
阿尔茨海默病年度报销限额6000元。
注:年度特病门诊报销起付线为440元(与住院分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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